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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彦卿养在工作室里,景元真觉得他像养了一只怯生生的小动物。 那两只大行李箱堆在房间的角落,彦卿规规矩矩地坐在墙角软塌塌的懒人沙发上,双手放在膝盖上,景元这里平常不接客,没有多余的拖鞋,便让彦卿脱了鞋,只穿袜子踩在地毯上。 彦卿坐着很老实,景元却看出他心里一定有无数的问题,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转来转去,打量景元的工作室内陈设。偶尔目光撞上景元的,便很快地挪开视线。 景元很久没和青少年打交道了,他是家里的长子,下面有一个相差两岁的弟弟,还有一个小他五岁的meimei,如今两人都已经大学毕业,早就从叛逆的青春期少年蜕变成稳重的大人;弟弟甚至已经订婚了,在家乡和未婚妻一起缴了一套公寓楼的首付作婚房,倒是他自己身为长子却不成家立业,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了。 景元从饮水机接了两杯纯净水,一杯递给彦卿:“这周你先住我这里,你箱子里的换洗衣物可以先拿出来,放在沙发旁边的床头桌上就好。” 彦卿接过水,显然吃了一惊:“我怎么能住在您家里……” 这间工作室确实不小,但以“家”的标准来衡量,却缺失了太多东西。景元向彦卿解释了公司与酒店的情况,又说:“这只是我平常写歌时才来的工作室,你不用这么紧张。” 彦卿依旧坐得笔挺:“没关系的……我有地方住就很好了,谢谢您。” 景元欲言又止,他其实急需在工作室里工作,三个月后就是专辑主打歌释出的日子了,流媒的广告位都买好了,他手上却只有几首不成形的demo。 但彦卿显得很真诚,景元问他:“你是第一次来首府吗?公司之前没接你来培训?” “来过一次,为了签合同,但我当时还在上学,只待了一个周末就回去了。”彦卿有些迷惑,两条漂亮的眉毛蹙起来,“我是不是错过了什么课程?” “没有没有。”彦卿看起来像一只焦躁的小犬,下一秒就要“嗖”一声冲去公司了,景元只得按着彦卿的肩膀安抚他,“随口问问,只是好奇。” 看着彦卿,景元想起了他十四岁时背着书包、由父母陪同着来公司录音棚试音的心情,前一晚他在酒店的床上几乎没怎么睡过,娱乐圈、歌手、偶像、乐队,这些词对一个少年来说,实在太闪耀又太遥远了,使他既兴奋又恐惧。在录音棚里唱的第一句,他就破音了,最引以为傲的高音自然也没有机会展现给公司的大佬们。 如今过了十五年再看,真是令人怀念,又不堪回首。 彦卿始终放松不下来,景元也不勉强他,自己坐回人体工学椅上,戴上监听耳机,回放自己昨夜半睡半醒间写的片段,果然惨不忍听。 他打开软件胡乱调试了一会儿,指望高科技能化腐朽为神奇,在屎上雕出一朵鲜花来,忽然隔着半个房间听见一缕不和谐音。 景元摘下耳机:“饿了?饿了怎么不早说,我工作起来记不得时间。” 彦卿脸红了,局促地站起身。 景元看了眼墙上的电子表,已经快下午两点了。楼下的小炒开到下午一点半,还有一家早七晚十一的BK,但且不说歌手都要少吃油炸食物,就说是带新成员在首府吃的第一顿饭,吃快餐也不像话。 景元打开外卖软件给彦卿挑,又承诺晚上带他出去吃一家精品罗浮菜,就当是接风洗尘。 景元出门去洗手间,回来时彦卿已经点好了,选了最便宜的沙县小吃。景元说:“这家在城里,几十公里,送过来都能当晚饭吃了。” 彦卿:“哦……哦……抱歉,我没注意看,我没点过外卖。” 景元想也知道,便也坐在懒人沙发上,教彦卿怎么使用都市打工人的必备软件之一。彦卿便很乖地凑过来看景元的手机屏幕,头几乎靠在了他的肩上。景元有些尴尬,不着痕迹地向旁边挪了两寸,彦卿便没有再跟过来。 景元选了一家位于开发区CBD的米线店,又将手机放回彦卿手里。彦卿没有再选最便宜的水煮猪肝米线,而是和景元点了一样的。 下单后景元坐在懒人沙发上发呆,他也有些饿了,从他的食物储藏中翻出了两只苹果,一只丢给彦卿,自己啃另一只:“先垫垫肚子。” 彦卿准确地接住了空中的苹果,问:“您在写歌吗?” “是的。”景元没有隐瞒彦卿的必要,毕竟他加入团队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下半年我要发一张创作专辑。” “哇!”彦卿的双眼放出光彩,这是景元与他相处数小时来,第一次见到他放松下来的样子,“您自己作曲?太好了!我可喜欢《春雷》了!” 《春雷》便是云在高天出道专辑里唯一一首由景元谱写的歌曲,也是被他当作黑历史的歌曲之一,主题是一个少年人无疾而终的单恋,寒冬过去、春天第一声响雷炸醒大地之时,他却突然认清这段爱恋毫无可能,主动了断心意。 直球的夸奖使景元有些赧然,同时让他明白了为何这首歌曲却事与愿违地经久不衰、是演唱会上的保留曲目:没有人永远十五岁,却永远有听歌的人十五岁。 彦卿却兴奋地跳起来,转着圈轻轻唱起了《春雷》的bridge,景元有些意外,毕竟这首歌流传最广的自然是副歌,看来彦卿确实很喜欢这首歌。 景元忍不住也加入彦卿的快乐,为他和声:“虫声啾啾~~啊~~~我不再心忧~~啊啊啊~~~” 彦卿理应已经变完声了,声音里却带着男童声一般雌雄莫辨的色泽,但确实又不是真的孩童声音,有着一丝少年的忧郁气息。 两人一直唱完副歌才停下,彦卿唱得双颊发红,有些热,又有点像是不好意思,却终于有个十八岁少年人的飘逸飞扬模样。他双眼亮晶晶地,望着景元。 景元心里咚咚跳,说不上来是什么感觉,急忙表扬了彦卿一句:“我算是明白公司为什么找上你了,嗓音太纯净了,很好听。” 而且,我们俩的声音十分契合——这话景元没有说出口,他还不知道旧歌的唱段要怎么重新分配,白珩还在时,并不是每一首歌都有他们俩合唱的部分,更多的是一张专辑里,他主唱一部分歌曲,白珩主唱另一部分歌曲,只有歌曲需要双人对唱时,才会有男女主唱共同演绎一首歌曲的情况。 他与白珩的合唱也说不上和谐,他的声音在男声中偏高,而白珩在女声中却偏低,更麻烦的是,两人断句吐息、咬字习惯都大相径庭,每次录音前总要做许多笔记,保证二人节奏一致,至于到了现场表演,两人都开始自由发挥、放飞自我,经常达成1+1<2的局面。 但如果是与彦卿,景元很想与他多一些合唱。 彦卿想说什么,门铃却突然响了,外卖骑手被保安拦在写字楼前台,景元只能下楼去取。 彦卿跟着他一起出来坐电梯,像一只粘人的小动物。 “其实写的挺青涩的,”景元开口打破沉默,“谢谢你能喜欢这首歌。” 景元对待他的歌迷一向很真诚。 “您当时有喜欢的人吗?”彦卿抬头看着他。 景元怔了一怔。他没想到彦卿会问出这样一个直球到几乎不合礼数的问题,同时,一种遥远的怀念情绪上涌,那不是对初恋的怀念之情,而是遥望已逝的青春时,内心难免产生的一丝不舍与自我怀疑:那样的人,真的是曾经的我吗? 他轻轻道:“有。” 彦卿露出一个了然的表情。 景元又说:“他确实不喜欢我,而是喜欢班上的另一个女生,可那个女生又和我是好朋友,所以最后弄得挺尴尬的……根本没有歌曲里表现得那么美好,可也没有那么撕心裂肺,那之后不久,我就出道了,花花世界,比校园精彩太多,我甚至想不起来他叫什么名字了——让你失望了吧?” 彦卿摇了摇头,说:“初恋就是这样泥泞不堪的,就像《春雷》副歌里唱的那样,‘雷声中我踩过水洼’。” 景元没料到他这样一个半大孩子还能说出这样老成的话来,有些好笑。 电梯来了,景元示意彦卿先进去。 彦卿又问:“那个‘ta’,是男生吗?” 景元没听清:“什么?” 彦卿说:“我饿了。” 景元见彦卿脸上带着一丝狡黠的笑,心说怕不是把孩子饿傻了,急急忙忙地领了外卖上楼,两人就着沙发床前的茶几开吃。 饭后彦卿又一副探头探脑的样子,景元便收拾了外卖的残骸,领着他看工作室里的装潢,看完了又给他介绍那些音响、键盘、耳机,彦卿没接触过乐理知识,听得一愣一愣的。 景元看出他好奇:“键盘可以碰,你别乱玩电脑就行,万一误删了软件,我还得找序列号重装。” 他工作上是个严谨的人,所有的音频文件都有SSD硬碟与云端双重备份。 彦卿随手按了按电脑前的MIDI键盘,音响中传来小提琴的声音。彦卿疑惑地“欸”了一声,又按顺序一个个键按下去,渐渐明白过来,这是电子合成的声音。 他虽然不通音乐理论,但有声乐基础,按了一个半八度后便找准了音高与键位,磕磕绊绊地弹了一段旋律。 景元听在耳里,觉得有些熟悉,但又不是云在高天的歌曲。 彦卿弹琴的手势不正确,又是站着弹的,尽管MIDI键盘按键配重不如钢琴琴键,他却很快便有些手酸,停下了演奏,期待地看着景元。 景元终于想起来了:“…这是匹诺康尼最著名的diva知更鸟女士的一首冷门歌曲,你也喜欢她?” 彦卿有些疑惑地偏了偏头:“知更鸟……是谁?我弹着玩的,今天在车上听到过。” 景元一惊,想起车载电台确实似乎放过这首歌。 他几乎要颤抖起来。 对一个长期接受过音乐训练的人来说,rou耳扒谱并以自己熟悉的乐器再度演绎,其实是小菜一碟,但彦卿可尚未接受过任何声乐训练呀! 景元又问:“有人教你吹笛子吗?” 彦卿有点不明白话题何以跳转地这样快,但仍然老实回答:“育幼院和学校里的老师教过一点。” ——想来并不是什么专业训练。 景元打开手机上的音乐播放器,挑了首匹国冷门歌手的曲子给他听:“这首歌的副歌,试着弹弹看?” 彦卿不明所以,但还是照做。景元帮他将合成器的音色改成钢琴,以更贴合原曲编曲所用的器乐。 彦卿弹琴的手势还全是错的,手掌扁得像螃蟹,但手指又很修长,像十根不听话的筷子一般,按八度时甚至用的是拇指与无名指,按得鼻子都皱起来了。 景元便做了个示范,又手把手地纠正了彦卿弹琴的姿势:“你看,像这样,手指立起来,像握住空气一样,不要向外枝出去。” 景元抓着彦卿的手指,又用小指顶他的手心,让他立手掌,彦卿却忽然笑开了:“老师,痒!” 景元这才意识到这姿势有多暧昧:他站在彦卿身后,彦卿低着头看琴,比他矮上一头,瘦削的少年身形,几乎像是被他从后环抱在怀里一般。更别提他还握着彦卿的手,两人手指交缠、指尖相贴。 景元轻咳一声,松开彦卿的手:“好了,现在你会了,再试试。” 彦卿笑得脸都红了,东倒西歪地就要往景元怀里栽,景元不敢再招惹他,拖过一旁的琴凳让彦卿坐下:“说了别叫‘老师’。” 彦卿仰头看他:“老师,你不教我弹琴了?” 说着,他又问景元琴键上方的旋钮有什么用。 景元只得举手投降,一一解释,彦卿垂着眼睛,也不知道听进去了多少。 好不容易平静下来,彦卿坐在琴凳上,忽然像变了个人似的,单手流畅地弹出了刚刚那首歌的副歌旋律,除了琶音因为不稔指法而弹得乱七八糟,完全听不出来是个初学者。 景元如是又试了三首曲目,一首每个琴童都会的车尼尔299,一首上世纪流传至今的经典摇滚乐,以及一首小众独立乐团今年年初才发行的新歌。 彦卿有些累了,但还是努力地在MIDI键盘上重复了三首曲子,边弹边唱起来,歌声在景元密闭性极好的录音工作室内久久回荡,清亮又纯净。 彦卿弹完又问景元左右手要怎么配合——他听出左手弹的和弦来了。 景元却愣愣看着他,良久说了一句:“辛苦了,去休息吧。” 晚上带彦卿出门吃饭时,景元还是有些恍惚,彦卿敏感地意识到了什么,没有主动朝他搭话问东问西,只是转着一双漂亮的眼睛看车窗外灯红酒绿。 过了最初的震惊,景元心里怪不是滋味的,一方面,彦卿就像一颗珍贵的璞玉,能为这个苟延残喘的团队带来一缕新风——景元隐约有预感,彦卿甚至能在一潭死水的罗浮乐坛掀起波澜;但另一方面,景元难以自控地感到嫉妒,他早有自知之明,凡人自然做不成莫扎特、贝多芬,而在流行乐范畴,戴伦的词、却高宾的旋律自然也难以望其项背,但他至少以为自己是有一些朴素的音乐天分的,否则也不至于踩着十五岁的门槛闯入罗浮乐坛,处子作即成为一代人的青春回忆。 但在彦卿面前,景元忽然觉得他的努力很可笑,他仅有的、引以为傲的一点点才华也很可笑。 景元不说话,彦卿便像只很乖的小狗一般跟在他身后,两人出了停车场便上了直达电梯。预订的餐厅在首府新地标——一座六百多米的摩天大厦——的顶层,走的是高端路线,两人餐动辄便要几千块,平民人家消费不起,但餐厅既没有老字号金字招牌、也得不到洋人餐厅评鉴家的青眼,上流社会的老钱们又有些看不上这家,因而反而成为了明星、新贵与商圈中年成功人士们的最爱。 景元一般只在家人们来首府过节时来这里,传统的罗浮菜已经有些不合时下年轻人的口味,却很得家里二老欢心,吃一顿饭,十中有二是服务费,倒也方便老年人的消费观念:出来餐厅吃饭是奢侈,因而服务是必须要到位的。 彦卿站在全景电梯里,看显示屏上的数字蹭蹭往上跳,又低头看透明玻璃外的首府都市夜景。 他忽然开口,指着显示屏下的滚动广告:“老师,我们可以去吃这个吗?” 那是一张融合式西餐厅的广告,说是融合式,是因为这家将各色不同饮食文化的“洋人”菜融合在一起,既卖披萨与塔帕斯,又卖咖喱香肠和开放式小面包,却又怕这些菜不合仙舟人口味,将这些洋菜按照仙舟人的口味改良,进行二次融合,披萨上放的不是萨拉米肠,而是脆皮烤鸭,咖喱中则加了小米辣、以达到仙舟人平均吃辣水准,而开放式小面包上摆的也不是冷三文鱼,而是卤百叶或猪舌。 景元皱了皱眉,他平常是有些不屑于吃这类不伦不类的融合菜的:“马上去的这家罗浮菜也很好吃的。” 彦卿望着经过PS的高饱和食物图片:“老师,我还没吃过披萨呢,我想吃!” 景元的同情心又开始泛滥,并在内心勾勒出一个穷苦的、没有机会接触罗浮外世界的少年形象。 电梯门开,一出去就是那家精品罗浮菜,两侧已经站了服务生,笑脸盈盈地接待来客。 景元只得带着彦卿出电梯,去前台要求取消预订。前台大概也是第一次遇到客人到店却要取消的情况,颇为手忙脚乱了一阵子,还叫来了值班经理,最后从景元预留的信用卡上扣了百分之四十的餐费——厨房里菜都备好了,哪能随便临时取消呢。 彦卿跟着景元出餐厅下电梯,景元回头看看他,感觉他看起来快哭了。 “没事,他们没生气。”景元安慰彦卿。 “对不起……我不知道是这样高级的餐厅……”彦卿低着头。 “真没事,我也没生气,本来就是为了欢迎你,才带你出来吃饭,当然要吃你想吃的。”景元柔声道,彦卿垂头丧气的模样很像一只淋雨小狗。 “可是……老师,一千多呢……我要工作多久才能还得起啊……” 景元出身中产家庭,年少成名后更是没过上一天穷日子,总忘记彦卿的经济状况,这下他终于明白过来。 他比了个手势:“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在音乐节表演一场,酬金是这个数。” 彦卿随着他的动作抬头,显然被惊到了,忽然打了个嗝。 景元本来还想说什么,彦卿却开始不停地打嗝。景元只得给他拍背,狼狈解释道:“我不是炫富的意思,我是想说,你开始工作后就明白了,这个行业是很暴利的,否则怎么那么多人挤破头都要做明星呢。” “哦……嗝……哦……”彦卿很是难堪,一张小脸涨得通红。 餐厅并不远,彦卿突如其来的呃逆终于在入座后止住。景元颇有些哭笑不得,要了菜单让彦卿自己选,先前突如其来的嫉妒烟消云散:他和这样一个半大小孩计较什么?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这是自然规律。 不过,如果有选择,他更情愿他在知天命的年纪遇上彦卿,人年轻时总想着要拼搏一把,要给自己挣功名,年纪大后却总想着要有人接过衣钵、要传承,普通人家是想着生儿育女,将基因传承下去,而换了艺术家,就会想着收徒弟,将毕生所学、人生领悟都教给弟子。 彦卿自然是不知道景元在想什么的,他飞快地选了几样菜,又去问景元的意见,景元凝视十吋臭豆腐披萨的图片几秒,没有阻止彦卿点单。 等餐时餐厅里有几个人认出了景元,试探着蠕动上前,企图要签名或合影。 这也是景元不愿意来这间餐厅的原因之一。彦卿尚且未入行,不知道做明星是一种出卖隐私换取曝光度与名望的行当,他却很清楚,他无法在任何没有包厢或非会员制的餐厅中安稳吃一顿饭。 景元拒绝了合影的请求,在餐巾上用借来的签字笔给歌迷和上前凑热闹的路人们签了名,又好声好气地解释这是私人时间,希望大家将注意力放在各自的餐点上。 默契地,没有任何一个人问起坐在景元身旁的年轻男孩是谁,景元也不解释。那些人大概是把彦卿认成了他的亲戚——景元从看到彦卿的照片那一刻起就注意到,他们俩的瞳色很接近,都是少见的香槟色,唇角又都有些自然上翘,天生是个微笑的模样,更别说又都留着浅色长发,活脱脱就是明星大哥带着远房小弟出来吃好的温馨场景。 这顿饭彦卿吃得很尽兴,景元吃了几口,便笑眯眯地看彦卿吃饭,脑子里胡乱思考下午彦卿弹琴的模样,先前他写的粪曲与彦卿磕磕绊绊的琴声在他脑子里混音、单曲循环;他不太能吃得下这年轻人的口味:洋人做饭又太油了,对嗓子不好,这两年年纪上来了,更是消化不了高油高糖食品。 彦卿吃饭时又是那副狼吞虎咽的样子,景元先前以为他只是偶尔一饿才如此狰狞,不料竟是习惯。劝了也没用,彦卿斯文了没两秒便原形毕露。 景元看得几乎要分裂了。毕竟彦卿长了一张秀气到几乎可以称得上精致的面容,景元毫不怀疑,公司的星探找上彦卿,绝对不仅仅是出于对他歌喉的欣赏。 顶着这么一张面皮,吃饭时却像头饿了个把月的野兽,实在是太违和了。 饭后,景元开车将彦卿送回位于开发区的工作室,将大楼的门卡与工作室的防盗门钥匙交给他,仔细交代了饮水机、雪柜、取暖器以及淋浴间的用法,又告诉他上厕所要去楼层的公共卫生间,便穿上风衣,回家休息——今夜就不写歌了,明明也没做什么,景元却困得眼皮打架,带小孩比他预料得还要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