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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手里拿着一把枪。他刚刚开枪了。另外两个人拿着绳子和麻袋慢慢朝我逼近,快走到时一人拿绳子去缠我的手,另一个人弯腰去扶地上那个人。“他妈的杂种!”地上那个人被扶起来,捂着手臂,狠狠在我肚子上踹了一脚,我受不住冲力倒在地上,绑在手上的绳子脱落出来。啧。腹中一瞬钝痛到麻木,牙齿磕破嘴唇,一股铁锈味。“行了,先把人绑回去再动手!别被人发现了!”拿绳子那个人制止了他,重新向我走过来。嘴里还骂骂咧咧:“你他妈开个屁的枪!亏得跟了一路这儿人少。”我大脑被眼前的情形和麻木的痛意占据了全部注意力。以至于忘记了这次出行的目的。就在愣神时,我身后巷子里被踹飞出个铁制的垃圾桶,狠狠撞在拿绳子的人身上,把他撞倒在地,里面乱七八糟的东西翻了一地。一只手很用力地把我从地上拉起来,带着我闪进巷子里,没命地往前跑。耳边是高速运动下呼啸的风,震得人鼓膜充血作痛。身后有人和车追上来的声音,杂乱又压抑的低声叫骂,甚至有颗子弹从我们身边打过。我们没停下来,我的小王子拉着我的手,一句话也不说,咬着牙,脸色都白了,和我在四通八达的巷子里逃生。我没合时宜的想,我们真像一对私奔的亡命鸳鸯。这里地势偏远,我们没怎么来过,等反应过来已经跑进了死胡同。追在身后的人在越来越暗的天色下短暂失去了我们的踪迹,手电筒刺眼的光在附近挨个巷子里闪过。我也不知道自己那时怎么想的。强烈的恐惧促进了肾上腺素的分泌,而爱意和绝望又激起我满腔热血和勇气。有一瞬间,我突然意识到人类其实可以强大到战胜对死亡的恐惧。这条巷子尽头有一个很小的分岔口,掩盖在没有灯光的黑暗里,我把他藏在那里,告诉他别出声,不要出来。他死死抓着我的手,红着眼眶不住的摇头,脸色煞白,大颗大颗的眼泪滚落出来。他给我看他的手机通讯,上面显示他在之前已经报警了。可是警察行动再迅速,也快不过数十步之遥的匪徒。他的领口有血,奔逃中有一颗子弹擦过他的锁骨下方,留下一道冒血的伤口。血流出来,染红了我的眼。我很强硬地把他的手睁开。我知道他的性子,其实向来不会忤逆我的意思,尤其在我十分坚决的时候。我用力握了一下他的手,告诉他不会有事的,等我回来接他。我说:“别害怕,小王子,这次换我回来接你。”但是我食言了。我借着黑暗摸到那条巷子口旁边隐下身,在他们其中一个人进来时突然发难,腿往下缠住让他失去平衡,手肘狠狠顶撞在他腹部,他踉跄后退,撞在另一个人身上。我转头就向外跑。我大概又朝着他藏身相反的方向跑过四个,或者五个巷子,七拐八拐的模样,大同小异,在昏暗的天色和灯影下,无数望不到尽头的分叉口像是隐藏在黑暗的怪物,无声张大吞吃人的口。我在过于剧烈的运动中,甚至听到了隐隐约约的警笛声,但不知道是不是充血后出现的耳鸣。眼前的视线开始模糊,灯晃着暧昧的重影。追在我身后的人好像狠狠的骂了句什么,左腿传来一阵剧痛,我一个踉跄扑跪在地上。那些人很快追上来,身后生风,接着我后脑一痛,眼前霎时漆黑,瞬间失去了意识。我陷入昏迷前死死记住的最后一个念头是:——绝对不能让人发现他。但我已经不是那个七岁的毫无抵抗力的小男孩了。那次绑架之后我练了好些年的开锁技能和武术,想也没想转身抓住他手腕就是一个过肩摔,扯着他胳膊一脚给他踩脱臼了。他在地上弓着身体,痛苦地吼叫:“我cao你妈!你们在车里看热闹吗!还不快把这小兔崽子抓起…第12章再之后的事情,就像我“记得”的那样。我遭遇抢劫,被警方救下,陷入昏迷,被送往医院救治,家里接到通知后把我接回去,转入国内的私人医院,出院后进了家里的公司。从始至终,没有人能告诉一声那个躲在小巷子里的小王子,公主可能不能来接你了。我忘记了在国外和他一起生活的三年,用在国外时接触过的知识,在漫长的昏迷期里用潜意识催眠了自己,把关于危险和他的记忆一起关到大脑的小黑屋里,在医院醒来之后,我的记忆出现了三年断层。平日里我过着我以为的二十四岁的普通生活,跟绝大多数正常人一样,上班下班,健身娱乐。只有从三个月前开始,在偶尔的深夜里,我会接到一个陌生号码的电话。电话里的声音清亮好听,像童话里养尊处优的、矜贵的小王子。他说:“我好想你了。”他说:“I'mhere,princess。”那是我留给他的“钥匙”。唯一的一把,能打开我大脑里小黑屋的钥匙。那三年里的记忆于是排山倒海呼啸着淹没我。王子念出咒语,他沉睡的公主就醒来了。我在每一个被唤起记忆的黑夜里找到他,跟他亲吻、拥抱、zuoai。把被自己死死压抑住的爱意毫无保留地发泄在他身上,抱着他,说我爱你。他是我藏在黑夜里的爱人。只是我没料到的是,快速又过于深入的催眠影响了我记忆和判断。抱着他的时候,与爱意随之而来的是危险和恐惧。我始终陷在那段危机四伏的记忆里出不来,坚信我怀里是唯一的最后的安全的地方,黑夜掩盖下到处都是监控的眼睛,窗外潜伏着吃人的怪物,它们虎视眈眈,盯着我的小王子。我得把他藏起来,绝对不能让人发现他。一年前,他被我藏进破败漆黑的小巷子;一年后,他被我藏在大脑的小黑屋。于是每一个见面后的夜晚,我在离别的拥抱后重新自我催眠,删掉通话记录,把他沉到我的记忆深层。只要我不说出来,就不会有人发现他在哪。只要我不让自己记得他,就永远不会说出来。但是我太想他了。意识深层那个我,实在是太想、太想他了。保护他的本能和过于强烈的思念一刻不停地纠缠争斗,我只能在这场争斗的很小的空隙里偷偷记下他,用纠结的、痛苦的、挣扎的、甜蜜的文字。三个月前的一天,他回国后终于在一个酒吧外找到我,红着眼眶拉住我,对我念出了第一句咒语。他说:“我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