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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宴遇

    王辰逸回到家后,沈老爷正好在找他,见面后,沈老爷道:“刚才去找那位胡蝶了?谢礼送到了吗?她收下了吗?”王辰逸乖巧的连着点了三次头应是,然后如实把胡蝶只要了一条金块的事情说了出来。

    沈老爷展露欢颜,大为满意:“那是必须要好好跟人家道谢才行,礼肯定是要到的。至于她要多少也是她自己决定。”他顿了一下,“胡蝶这女子真不错,善良不贪还有原则。”

    王辰逸俊眉一挑,心中有些不安:“外公。今晚说要去的宴会,可是有什么大人物?那位大人可是有什么忌讳的?到时候要是犯讳了便不太好。”

    其实他心里大概知道是谁的宴会。但还是想问清楚,若不是那个人也该多了解多些,免得到时候莽莽的犯人忌讳惹人不悦,给沈家惹了麻烦。

    沈老爷笑道:“嚯。我还没跟你说么?那就是今天刚来的那位将军,你可听说?”

    果然是他……今天哪里都是他,怎么会不知道。

    王辰逸道:“今天听沈心说过,没想到真是他。曾试想,若我俩有缘,定要和他结识一番。没想到今天便有这机会。”

    不过到时候人家必定是宴会的主角,而我这样的配角怕是挤不到身边说句话的。

    方才王辰逸是跑回来的,衣衫乱了些许。沈老爷走上前去,帮他理好,温柔道:“还担心你会不喜欢这种场合不跟我去呢。如此正好,今晚便要好好打理自己一番,可不能让人觉着不体面。”

    王辰逸正要接话,沈老爷又开口道:“对了,今天中午我们就少吃一些。今晚大家都去给沈将军敬酒搞关系,肯定要剩下很多饭菜,我不太喜欢这种宴会的地方就是太过铺张浪费!”

    虽然沈老爷出生在地主家里,家境富裕,但沈家一直管教得很严,容不得家人浪费粮食,浪费资源。他这个人就是这样,承了十成的家训下来,不喜欢铺张浪费。他若是做东请,可以请人到最奢侈的地方,点最贵的菜肴,就是容不得你点的太多,吃不完就要倒掉浪费糟蹋食物。

    可一想,若去这宴会既然不是和新晋地方官打招呼搞关系,那我们是去干什么呢……

    王辰逸略无语,不过还是想为自己争取一下,他道:“那,我可以吃点点心再过去么……”

    沈老爷被逗笑了,眯着眼睛连声说好。

    另一边,花了大半天骑马绕城一周的沈云谣来到他未来都要住的府邸前。这宅子是专门给地方官住的,每一届的官员多多少少都会对宅子扩建整改,到如今可以说是非常的奢华了。

    “一个地方官能住这样的房子。呵,这可真够奢侈。”邵呈天走在沈云谣旁边对他道。

    沈云谣不语,就静静地看着。这里光是一个前院就比他在姑苏的家都大了几倍,更别说后面还有大厅房间后院。前院里栽着几棵灌木,分列两行在主道旁,倒是没什么特别。而屋子则是朱顶彩柱,檐角上翘,上边还雕刻着几个似是麒麟的兽像,做工普通,看上去倒也平常。

    进门之后,能看到数十个家丁侍女分列两行迎接。宅子里的下人除了太老的辞走了,其他的都是一直在这里干活的。这些下人里面只有五位家丁,侍女竟有十三人。而且她们个个眼神迷离,表情轻浮,香粉味重,浓妆艳抹,若不是身上穿着的衣服盖得比较严实,真让人觉得是进了什么窑子。

    邵呈天眼带鄙夷,心道:“看来那个孟大人真是……老当益壮,饥不择食。这些庸脂俗粉都不放过。”

    沈云谣看了看她们,略感不悦,黑着脸哼了一声。邵呈天正好瞥见他的脸,不住摇头。

    大厅的摆设也很寻常,寻常的毛毯,寻常的花瓶,寻常的植物,寻常的茶具。比较亮眼的也只有那个被做成龙外形的博古架了。只是这博古架上边什么都没有摆着。

    沈云谣走上前去看,然后扫视了一眼大厅,仍是一脸不悦。

    两人继续巡视这宅子。发现房间的门窗上的雕花都不尽相同,有的镂着双龙戏珠,有的是百鸟朝凰,有的是花卉争芳……头顶上的挂落飞罩更有刻画各种神话传说的图案,做工精美,一眼就觉得价格不菲。后院更是百花盛放,亭阁台榭小桥流水,任意一个角度都可以作成一幅写意山水画。

    之后,他们进了一个房间。邵呈天坐下,道:“哎,没想到看一个房子都那么费劲。”沈云谣附和了一声,自己开始卸甲。

    邵呈天脸贴桌子,整个人都松懈下来,道:“这里很多地方都弄得穷讲究。真的……皇宫都没有他那么弄的。”

    沈云谣不语,心中也觉得这里很多地方都比皇宫做的精致挑剔。卸下银甲后,因为出了太多汗,里衣变得湿哒哒的,紧贴着他的肌肤,隐隐显出壮实健美的轮廓。接着他一边换衣服一边道:“不然为什么要找个人盯着这里。我刚刚去看那博古架,发现上面明显的晒痕,很显然上面曾经放过什么。现在看来,那些值钱的东西恐怕能带走的都带走了吧。”

    邵呈天点头,也道:“看那个样子,能放在上面的东西肯定也非常值钱。”

    片刻后,见沈云谣没有接他的话,这人耐不住寂寞,叨叨起来:“你可不可别老是板着个脸,不知道的都以为你死了老婆!”

    听到这句话,沈云谣狠狠的刮了他一眼。

    不过邵呈天整个人都趴在桌子上,根本看不到他的眼神,继续道:“哇……你没看到那些婢女的眼神,一个个都是要吃人的样子。其中一两个算是有那么点姿色吧,其他的都差不多可以当我妈了,那一脸轻浮挑逗的表情是干什么。光是想想我就打冷颤。还有那几个家丁,怕不是没吃饱饭吧,瘦成这样!那孟大人也太刻薄了吧……”

    不想继续听他碎碎念念,沈云谣冷冷道:“你对这个家有那么多意见,不如你来当管事的吧。正好不用再请人了。”一边说一边赶,“你喜欢什么房间就让你先选好了,反正有那么多空的。”他们此次前来没有带家眷,只有两个人要在这里住。以后哪怕带上家眷入住,这里的房间都是绰绰有余。

    瘦瘦小小的邵呈天被他推得不开心了,大声道:“你别推我!我自己走!”他记得自己老娘说过‘被人推着走,一生小个头’,所以长得比较矮小的邵呈天相当讨厌被人推着走,然后他愤愤道:“你记着,等下换好衣服就准备去‘满江楼’。这地方有头有脸的人物还是要认一认的!”也不管沈云谣答不答应,自己窜出门,选房间去了。

    晚宴开始之前,王辰逸和沈老爷就先到了。

    满江楼是云梦一带最大的酒楼。酒楼有两层,面积比盼香楼都大,容下数千人不在话下。红毯席地,顶悬六角花灯,花灯每一面都有精美的绘图,高梁玉柱,檀香泠泠,屏画清新。每件物品都做工玲珑精巧,精雕细琢,每个角落都让人感觉极尽奢华,连墙壁都是刷的金漆,这里装潢如此,自然价目就不低。在满江楼第一层的最右侧,有一个小门,这扇门通向的是满江楼的花园。

    虽说是满江楼的花园,但其实也不属于满江楼。这个地方主要是让满江楼的人,在酒饱饭后,和家人朋友散步聊天的地方。因为很多东西都是满江楼出钱建造的,所以大家都默认这一片是满江楼的地盘,只是人家没有筑墙而围,也算是造福了附近的人能偶尔来这里小憩溜达。

    晚宴还没正式开始,但已经来了不少人,有些在厅内闲聊,另一些则在花园里散步,要是遇到熟识的人就寒暄几句。而王辰逸和沈老爷则属于后者。

    “这里布置的挺别致的。”王辰逸悠悠道。沈老爷负手而行,点头回应。

    树荫小道,青草茵茵,鸟语花香。小道有一段路被好几个藤架罩着,上面挂着风铃,葡萄藤顺着藤架,一圈又一圈的缠绕攀爬,前端垂下短短的一小节,被风吹的摇摇荡荡,风铃叮呤作响,似在跟人打招呼。

    王辰逸看着喜欢,笑着伸手撩了撩那小节藤蔓,心里跟它问好。

    突然,前面五十多岁的人道:“哎哟,这不是沈老哥嘛?真是好久不见呐!”

    沈老爷走前去,热切道:“嘿!我以为是谁,原来是林洛铭老弟!人老了,看不清了!”

    “哪里……”

    他们寒暄了好几句之后,沈老爷道:“星朗来,介绍你林伯伯认识。”

    闻言,王辰逸毕恭毕敬的问了声好。

    那林洛铭看了一眼王辰逸,调笑道:“老哥,这小娃娃哪来的呢?不会是你惹下的风流债吧。长得倒是一表人才,俊呐!”

    王辰逸如今一身白衣,衣襟袖口有绣着兰花的浅蓝纹样。白玉腰带上别着个剔透玲珑的碧玉再配上金黄色流苏。眉毛被专门人士修了一番,显得更加俊美。白冠束发,有两戳小毛露出来搭在额前,被旁人夸赞时害羞的略略低头,略显青涩。

    “胡说!这是我孙子。比心儿大一年,小时候在他娘的娘家长大呢,最近才接回来。叫他辰逸就行。”沈老爷笑道,说起慌来,脸都不变一下。

    这林洛铭当然清楚沈清迟有没有其他孩子,毕竟是他一手带起来的小徒弟,两家人关系相当的好。既然沈老爷这么说,应该是有什么因由或是苦衷吧……

    然后林洛铭突然想起沈老爷的女儿那个儿子就是叫“星朗”的。他恍然大悟,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拍拍沈老爷的肩膀。他也没有拆穿,两个人都心如明镜,默契的聊别的话题了。

    不知不觉宴会就开始了。因为大家都很重视这次的聚会,所以人都到齐了,除了这次宴会的主人公……

    这次的宴会是联合商会举办的。联合商会是云梦这里所有的商人联合起来的一个组织,对商会里的商队进行管理和提供帮助。这次举办宴会目的是为了和沈云谣拉近关系,希望到时候对商队的放行各个方面多通融通融。此外还有不少社会名流加入,可以说云梦的所有名人富人都齐聚一堂。

    由于主角没来,所以大家都在聊闲,问问这个商队最近怎么样,那个有没有做些新的买卖,又或是讨论下搞式出的新作怎么样。

    ……原来搞式那么出名么?

    正当酒楼这边准备上菜的时候,主角终于到了。

    可以说是来的非常及时了!

    看见沈云谣的到来,在座的各位都纷纷涌上前去搭话,嘘寒问暖的。一时间,沈云谣那里被围了个水泄不通。

    人一多,空气就变得浑浊起来,沈云谣不太喜欢这种感觉,一直颦眉回话。这里的都是些商人,察言观色的能力那是自然少不了的,看新官感到不悦,大家也不再一股脑的围着,陆陆续续回到各自的位置上。沈云谣和邵呈天也沾了光终于可以落座。

    落座之后,坐在沈云谣身边的是联合商会的会长谢炎。谢炎看起来不过三十岁出头,长着一张笑脸,逢人便笑,说话温声细语,让人觉得像个软柿子。但能当上联合商会的会长,那想必能耐不小。沈云谣对他印象不错,聊了几句发现他相当博识,倒也投契。

    谢炎向宴会的主人公介绍道:“这位是云梦船行的刘老板,云梦多水路,我们做生意的想不跟他打交道是不可能的!”

    邵呈天沈云谣站起身齐齐望去,那位刘老板也起身举杯敬酒。接着谢炎笑着介绍同桌的其他商人。邵呈天叹道:“都是大商啊。来,小官敬各位一杯!”

    沈云谣吃两口菜后,来了一桌人来敬酒问候。谢炎仍是笑着介绍道:“这位是禄丰米行的老板,我家里的人都爱吃他们家卖的米,这位是……”

    沈云谣站起身,面无表情的举杯敬酒,坐下聊天。又不一会儿,又来了一桌人。

    “这位是……”

    所以好一阵子后,就被酒填满了肚子……桌上的菜肴都没吃多少。心道:“桌上那么多东西,都是他爱吃的……真浪费。”

    王辰逸对这些商人的事情不太感兴趣,又饿得两眼冒星,所以全程可以说是只顾着吃了。满江楼的菜肴也确实好吃,色香味俱全,勾得王辰逸馋虫全力出击。

    沈云谣刚进来的时候,被太多人围着,王辰逸坐的位置又离得非常远,而且背对着他,所以王辰逸只远远的看了他一眼。

    沈云谣穿着玄服,头发随意扎着,没有什么配饰,让人觉得他只是来走走过场的,非常的随便。不过就算是这样,也挡不住他的气质。虽然只是匆匆一眼,便让他觉得这个人非常有魄力,俊美无俦,一双凤眼不怒自威。总之就是一个行走的大写“帅”!

    “星朗,别光顾着吃,跟叔叔伯伯婶婶多聊聊啊!”沈老爷憨笑道。

    还不是你饿了我一顿,又让我不要浪费……

    沈云谣虽然腹诽着,但还是面带笑容和在座的各位长辈说话。虽然都是你问我答,王辰逸基本就是回答完他们的问题后就陪笑。

    长辈问了一轮下来,王辰逸受不了了,借着吃太多肚子疼的理由,屎遁了!然后独自一人在花园里提灯闲逛看风景。

    另一边,沈云谣被敬酒灌得胃不舒服,借着喝太多要去茅厕的理由,尿遁了!两个人一前一后的去了花园。

    可以说是比较同步了!

    沈云谣在花园里走着。虽是夜晚,但花园里许许多多地方都有灯笼,橙黄的光照的周围暖暖的。

    被晚风吹过之后,感觉整个人都清醒了不少。他也提起灯笼慢慢的走着,看着四周的景色,走到藤架那里的时候,也看到那个垂下的一小节藤。鬼使神差的,他笑着伸手撩了撩它,道:“你好啊。”

    先出来的王辰逸不想带着头冠,便摘下来放进怀里。走啊走,他发现了一个亭子。原本这花园就是沿着云梦最著名的莲花湖的一边而建的,所以这个亭子立在莲花湖边上,提名为‘莲亭’。

    此时莲花湖的莲花已些,只剩下莲蓬孤零零的立在湖中。不过夜色将这稍显萧条的景象藏了起来,夜风里似有零落成泥的莲花暗香略过湖面直送王辰逸脸上来。

    莲亭的另一边栽了好几棵树,其中就有一棵柳树。王辰逸弯腰拾起一条柳条,然后走到亭边,放下灯笼。因为吃的太饱,肚子有点涨涨的,衣服现在觉得裹得紧,于是他松了松衣服,弄了下衣摆,脱掉鞋子便躺下,右手手肘抵着莲亭的第一阶台阶上,手掌支着头,另一只手挥舞着柳条,时而让它拍打湖面,时而让它拂过湖面。虽然并不怎么有趣,他也不知为什么笑了起来,还哼起了个小调。

    王辰逸莫名的开心,开心得两条细腿乱动,眼睫颤颤。莲花湖借着灯笼的光,闪闪发亮。而他那双琥珀色的眼睛,也不知是不是湖水的关系,含着脉脉水光,让人觉得暖暖的。他就这样玩了好一阵,衣襟半敞都不知道。

    突然,王辰逸听见有什么声音。他提着灯笼,就这样赤着脚循着声音走去。找了好一会儿,才发现在一棵木绣球树下有一只雏鸟。雏鸟太小,毛都没长齐,还不会飞,只懂得啾啾叫。王辰逸举起灯笼,发现树上有一个鸟巢,想必它就是从那里掉下来的罢。

    于是王辰逸无奈叹了口气,笑着放下灯笼,把雏鸟放到怀里,爬树上去了。这只雏鸟还不安分,在怀里啾啾乱叫,小爪子乱抓,痒得王辰逸快爬不动了。

    片刻,王辰逸小心翼翼的把它放回鸟巢了,然后轻轻跃下。终于,半敞的衣服滑落双肩。而随着他的动作,有一朵木绣球被带动的飘下。王辰逸眼捷手快,双手接住。倒是像那只雏鸟送给自己的谢礼。这么想着,王辰逸笑的眼睛都眯起来,两排小白牙都露出来。继而抬头小声道:“谢谢你啦。”

    忽然,王辰逸身后传出一个声音。声音很沉很沉,感觉他说的小心翼翼,却又暗含激动。又感觉有那么点熟悉……

    “弟弟?”

    王辰逸转身一看,对上的是沈云谣狂喜的双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