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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八十五章争议官字款

    涧磁村发掘出的两块碎片,其中一片绿釉瓷片刻有云龙纹,与白瓷的纹饰相同,断定为定窑的产品。

    奇怪的是,绿釉定窑瓷器,并无文献记载。

    这里面肯定有着一些隐秘,所以彷制起来需要格外注意。

    还有,如果制作彷古瓷,那就一定要对“官”字款识,有详细的了解。

    说到定窑瓷器的款识,这不得不提一下喜欢瓷器,喜欢题字的乾隆。

    比如有一件定窑白釉印花菊凤纹盘,其使用覆烧法,底部留白本是最有别于其它瓷器的,可如此好的留白之处,却被他题满了字。

    这件定窑白釉印花菊凤纹盘,高4.3厘米,口径19.2厘米,足径12.7厘米。

    盘敞口,坦底,弧壁,圈足,口沿露胎无釉处镶铜口。

    通体施白釉,釉色白中泛灰,外壁明显见到拉坯留下的旋痕,以及蘸釉时留下的“泪痕”状垂釉。

    器里口沿模印回纹一周,内壁模印荷花纹饰,盘心模印双凤菊花图桉。

    可是其现在的外底,镌刻着清代乾隆皇帝御题诗一首。

    诗曰:古香古色雅宜心,宋定名陶器足珍。质韫珠光堪作鉴,纹镂花鸟具传神。擎来掌上掬明月,题向诗中证旧因。盛得朱樱千万颗,满盘琥珀为生辉。

    后署“孟春御题”。钤“比德”、“朗润”两方章。

    这就是一件有问题,或者说是有点有争议的定窑款识,而这样的瓷器,定窑还有不少。

    比如市面上常常看到一件官窑瓷器,下面落着一个大大的“官”。

    这对于一些入行不久的人来看是合理的,“官”字就是官窑的意思。

    其实不然,北宋定窑的落款有15种之多,然而最为常见的落款,就是“官”字。

    仅1985年长安北郊火烧壁出土“官”字款识的瓷器,就有33件。

    1969年北河定县,两座塔基也出土了“官”款识瓷器,数量达到17件。

    故宫玩物院与弯弯故宫博物院,均有收藏多件“官”字款识的定窑瓷器。

    自北河定县出土了大批“官”字款识瓷器后,学术界基本统一了观点,即认为“官”字款识白瓷,绝大多数为定窑产品。

    所以网上或者是市面上的那些,但凡是官窑风格,却又落着“官”字款识的瓷器,均是后期伪造之物。

    官窑的瓷器,却是定窑烧制的,怎么可能?

    所以,有官子款的瓷器,肯定是有着定窑的风格,而不可能是官窑的风格。

    官字款瓷器,十分特殊,它是自宋至清一款独具风景的官(官方瓷器,不是官窑)窑器。

    古玩界通常把这类瓷器,解读为古代帝王御赐官员的逝后专用陪葬器。

    在古代很早的时期,比如越窑、耀州窑和定窑,都曾烧造过官字款瓷器,其中以定窑瓷器为多。

    其时代有晚唐、五代和北宋。

    定窑官字款,大多素面无纹饰,多采用花口、起棱、压边等技法,有的还在口、足部镶包金、银扣。

    但也有部分存在外刻莲瓣,内刻花卉、动物及里外均有刻划等等。

    辽代瓷器款识,带有“官”字款的器物有鸡冠壶,穿带壶、盘口瓶、三角形碟等。

    瓷器上的官字款,不是“官窑”的代名词,而是意指定烧单位。

    唐宋时,与“官“字有关的机构有两个,一是“太官令”;一是“甄官署”。

    前者专管皇帝的饮食,后者,既要负责供应宫廷用瓷,又要承担皇帝赐给大臣丧葬用的明器。

    考古资料表明,除了定窑窑址和窖藏外,唐、五代、北宋和辽的一些皇室重臣墓中,都有出现定窑陪葬品。

    如临安晚唐钱宽墓及其妻水丘氏墓、神都辽赵德钧墓、赤峰县辽驸马卫国王墓等,都出土过官字款瓷器。

    这类器物,乃是由“甄官署”定烧,用于皇帝赐给已故大臣的丧葬用瓷。

    当然,“甄官署“定烧的官字款瓷器,还可作它用。

    这里就出现了争议,因为在发现官字款定窑器的早期,其多在古墓之中发现,所以一直被收藏界认为,这是一种皇帝赐给大臣丧葬用的专用明器。

    明器在国内就是不太受待见,就像早期的唐三彩一样。

    不过,两者还有不同,唐三彩确实是明器,不做他用。

    而定窑出的官字款瓷器,却是不同,它是御赐之物,却不一定是专业御赐陪葬之物。

    这一点在一些传世的官字款定窑器之上,就有所表现。

    因为流传到现在的一些官字款的瓷器,有着因经年累月摆放挪动,而留下深旧磨擦痕迹。

    像是一些明末清初官字款青花瓶子,身上那些清晰的摩擦痕迹。

    这就清晰地告诉我们一个不同的答桉:它是一件置于厅堂之上的传世陈设器。

    古代帝王因某缘由,会赐官员一些东西,这不会有啥疑问。

    但要赐官员专用陪葬品,就不勉有问题了。

    帝王若在官员活着时,即赐其死去时的陪葬之物,这于情于理肯定说不通。

    如果说官员的陪葬之物,其生前从来见过用过,而且死后成了代表其身份地位的关键重要御赐陪葬物品,这于情于理也说不通。

    帝王若御赐专用陪葬品,且发生于官员逝去之后,而不是活着时的话,这类物品必然皇家事先专门造办,专用仓储以备公事例行。

    要是随时取用之物品,那么必然件件都是未经使用过的精美新器,于深埋千百年后出土。

    如墓xue环境,要是不出意外,也必然件件都如新器一般。

    这样以来,其底足上,根本没有理由存在与桉台长期磨擦留下的深旧痕迹。

    这明摆与事实情况严重不符,可见,官字款瓷器为御赐陪葬专用器的说法,从根本上是有问题的,当属欺蒙臆造之词。

    因此,对这类官字款帝王御赐专用器的正确认识,应该是帝王于官员生前所赐之物,是官员业绩,荣耀的象征。

    这是官员生前受赐的专用陈设器,而绝非官员逝后受赐的专用陪葬器。

    由于是帝王御赐之物,是官员生前业绩与荣耀的象征,所以,官员将逝之时,常会嘱其后人,将这类专门代表其生而尊荣的御赐之物,置于其逝后的墓xue之中,而成为陪葬物品。

    这和墓xue中,能代表其生而尊贵的其它物品,是同样的陪葬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