柚子小说 - 经典小说 - 超萌侦探在线阅读 - 31. 超科学的逆转胜利!(1)

31. 超科学的逆转胜利!(1)

    「「『易容的smile(微笑)!』」」两位刑警大叫了起来。

    「没错,答案其实就是不二衫小姐根本没有什么双胞胎姊姊,她只是利用了那位被害人国籍资料上的一点小漏洞~至于邻居见过两人先后出入住所这点就更简单啦~她只需要真的和原被害人先后的出入住所就行~」

    「不……那样很奇怪的吧?」刑部指出,「这样的作法当事人肯定会察觉的!她可是经歷过真实战场的军医呀!」

    「是啊~不过如果他们原本就认识,一起进出就不奇怪了吧?」

    「呜……就当这样,那银行抢案呢?银行抢案时我们所逮捕的又是谁?这个世界上可没有能力完全一致的超能力者被发现过喔!你要说他是特例吗?」

    「当然不是~能力完全不一样嘛~如今这个情景不是很明显吗?『易容的smile(微笑)』除了改变自身的能力外,还有将改变他人的能力……所以我们才会在『蓝花草』的命案现场看到了『礼千爱』的尸体。」

    夏诺可蹲在蓝花草的尸体身旁,轻抚了她的脸颊,接着再次起身看向兇手。

    「这真的是相当细緻的计画杀人呢~为了在行兇时间内不被怀疑,甚至还收买了『超能力者』与你一起进行了银行抢案~我想他的能力应该是『瞬间换装』吧?再搭配上你的『易容』,堪称完美。但是他却不知道,你早就下定决心要背叛了他~若是银行员通报警察的速度慢了,从远处监视着现场的你,肯定会提早解除他的『变身』,让『慌乱』代替你拖住他的手脚吧?──我没说错吧?」

    「姆姆姆姆……哈哈哈哈──!」

    偽装的蓝花草怪笑了起来。

    「那傢伙……那傢伙真的是个笨蛋呢~事到如今还相信只要继续偽装成我,我便会为他脱罪。被钱冲昏头的人类,真是相当的愚蠢呢!」

    说完,她抬了起头,变化了面孔。

    一下是民宿老闆、一下是礼千爱、接着快速变化了几张大伙不认识的脸庞,最终化为了不二衫,然后连身形也变成了不二衫的模样。

    「抱歉,我已经不记得我原本长成什么模样了,请让我用这副身体与你们说话吧……没错!我就是『易容的smile(微笑)』,头号快乐杀人犯~不过我可不是人人都杀的喔~那是警察对我的误解。」

    夏诺可笑了一下,「我知道,你所杀的人是有着共通性的,只是因为关係薄弱,所以被警方忽略了而已~老实说,如果你不杀蓝花草小姐的话,我也不会注意到,你的杀人理念是─寧可错杀一百,也不愿意放过一。」

    「姆姆姆姆,哈哈哈哈!没错!没错!──杀光,我要将『那些人』全部杀光!」

    「剩下的名单还有刑警大叔以及奈由莎小姐吧~」

    「我?」洪道远指着自己,完全不能理解自己为什么会在名单内,「我第一次来这里,可是上次查案的时候呀~」

    「确实是那样,但想想蓝花草为什么会被杀掉,你应该心里有数吧?不囉唆,我来帮你公佈答案──刑部,这个给你。」

    「这个?相片?」

    不知何时拍的相片,主题是书房,有六十来张那么多。

    第一张是一副画,第二张还是同一副画。

    「这个是……」

    只知道是蓝花草被洪道远袭击的那个书房角落,但翻了几张都没什么特别的。

    「刑部,请把它当成动画观赏~」

    「动画?」刑部跟着夏诺可的动作,像是快速翻书般的翻过相片。

    画──动起来了。

    「什、什么!」

    照片以第一人称视角动作,有人移开掛画,按下一块特定的墙面,令书柜自动向旁移动十公分远,露出后头潜藏的方形凹陷。凹陷里头有一个罐子,罐子里头有一些药丸。

    「明白了吗?那就是刑警大叔为什么要袭击蓝花草以及易容的smile为什么要杀掉大叔的理由了~」

    「这是……毒品吗?」

    「而且表面上不是普通的毒品。」

    夏诺可亮出了一张毒品近照,指着胶囊之间印有的奇特「777」字样,摇了摇头。

    「可惜我并不知道这是什么……」

    她看向理应知情的洪道远,洪道远立刻的做出反应。

    「别、别看我呀~我不知道。」

    虽然很假,但他看起来铁了心的要装不知情。

    于是有一个人,代替他说:

    「『psi-777』,别称『超能力觉醒剂』,据说是种超能力者吃起来会获得无比快感,非超能力吃起来会有两千万分之一机率能觉醒超能力的神奇药剂。」

    那个人的名字,叫养颐苑。

    「顺带一提,编号777,是解读为极其幸运的意思喔~」

    意料之外的解说员令易容的smile瞇起了眼:

    「你……为什么会知道?」

    即便对方捎来了杀气,养颐苑仍保持着优雅微笑:「因为我很喜欢收集趣闻喔~所以我听过这样的都市传说。只是没有想到会是真的呢~」

    夏诺可摇了摇头,「很遗憾,这并不是真的。稍微打开调查一下就知道了,这只以苯丙胺也就是俗称的安非他命为主体的混合毒品。」

    洪道远以及易容的smile同时张大了嘴喊道:「「什么──!」」

    「可笑吧?而且不只你们,还有『暴风雨山庄六尸案』的那些人,通通都是栽在这个『偽物』手中。我想正是因为买卖方都知道了这是偽物,所以產生了纠纷吧~」

    「你说什么?」

    夏诺可对反应很大的洪道远笑了一下,「大叔,即便你只是想利用我『麻烦fairy(小妖精)』来製造混乱好方便你接近『目标』,从没信赖过我,但刚好『暴风雨山庄六尸案』的兇手也在现场,本大神宽大为怀,顺便替你把这起案件给解决了吧~兇手就是──」

    夏诺可伸起食指,环绕了所有的人一圈,停在奈由莎的面前数秒之后,快速的向下一指,大声喊出:

    「你──」

    兇手没有任何反应,因为被侦探所指的,是一具冷冰冰的尸体。

    「奈琪莲!」

    紫发的女僕重复了一遍,「奈……琪莲?」

    「是的,我知道的。奈由莎,虽然动手的人是你,但实际上计画杀掉那些人的人,是你的母亲。」

    「不……不是的!」奈由莎不能说是完全的没有动摇,但她还是大声的喊道:「是我!是我自己杀死了那些人呀!mama只是……mama只是……包庇了我,没有举发而已……」

    夏诺可站的直挺,眼神之中透露坚定。

    她不可能去相信奈由莎的说词,哪怕只有一点。

    这道坚定,让紫发少女的眼神开始飘移,绑在一侧的蓬松马尾向上攀去,化为锐角三角形。

    「不是的,不是的……不是的,不是的……」

    她握紧双拳,一股衝动涌上心。

    虽然手被銬在身后,但不代表变不出枪,即便射击准度会大受影响,但不代表扣不下扳机。

    「不是、不是、不是、不是、不是──!」

    「──停止吧,奈由莎小姐。」

    在她将想法付诸现实之前,华生拉住她的手、扣住她的肩膀,令痛觉制止了她。

    「就是这个~」夏诺可靠了过来,稍稍蹲下身子让自己与被华生制伏向下的奈由莎保持同等高度。

    「奈琪莲正是利用你这种受压迫到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会產生的狂暴现象,设计了你。其实你静下来想想应该是能理解的……奈琪莲在最初的时候,到底是为什么会领养了你。那种人,应该无法称为母亲吧?」

    「我……我……?」

    一些回忆的片段从奈由莎脑中一闪而过。

    奈由莎在与相依为命的奶奶分开以后,曾有一段住在孤儿院里的时光。

    那些时光,并不美好。

    因为自己的『超能力』开始显现,所有的人,都害怕着她。

    『她就是那个杀人犯的孙女呀!』

    『杀人犯带大的孩子,果然也会变成杀人犯!』

    但是有一个人不一样,她在见识过了她的『超能力』后,接纳了她……

    『这就是超能力吗?好厉害呀~你叫做由莎是吗?要不要跟我一起生活呢?』

    夏诺可挥挥手,不留情的破坏了奈由莎的回忆泡泡。「大概大概就好~本大神时间有限,总之你应该想起来了吧?奈琪莲并不是因为『你』,而是因为你的『超能力』才收养了你。为的是满足她自己的某样需求……」

    说到这,夏诺可埋头翻起了自己的包包:

    「有了,找到了……」她拿出一个玻璃罐子,里头装有一颗颗用ptp铝箔包好未开封药锭的玻璃罐子。

    「刑部,接好~」

    「咦咦~」夏诺可突如其来的说完就丢,害刑部险些没有接住。

    「这个又是?」

    「『丁醯苯类抗精神分裂药』。事先声明,接下来我要说明的事情并没有足够证据,我向来都不管什么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所以我会一股脑的说出我的推理,剩下的,就交给你们刑警去调查了~只要调阅奈琪莲的就医纪录,我相信能查出一些佐证。」

    刑部点点头,收下药罐。

    「那么在说奈琪莲的『精神疾病』前,我们应该先来谈一下这间民宿的『副业』~华生──说说你从礼千爱那里得到的情报。」

    「是的,大小姐。礼千爱小姐曾经与我提过,民宿老闆有时会把门关起来做一些『熟客』的生意,这个部份她不清楚,但我们或许能从奈由莎小姐这边得知些什么,不过她大概不会说。」

    「光凭这些话加上入口那道门,其实也不难推测,这里除了『民宿』之外,其实还做着『见不得光』的事。」

    「入口的门?」刑部疑惑一下。

    「我们进来的时候并没有开啟,或许你没有注意,那是一道金属探测门。」

    「原来是指那个……不过这边奇怪的地方并不少,我以为那也是『侦探推理主题』的一部分。」

    「相辅相成,真的是相当完美的偽装呢──好啦~那么问题来了,是什么样的『副业』需要这道『金属探测门』呢?」

    「毒品贩售?」因为话题似乎一直围绕在这个地方,养颐苑这么猜测。

    「嘟嘟~」夏诺可发出一个错误音效,然后稍稍瞇起了眼公佈答案,「其实是『杀人』服务喔~」